台中機械園區 住二用地開放申請
黃英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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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5-12 10:05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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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兼顧精密機械園區一期區內企業及員工安居需求,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繼推出勞工合宜住宅之後,開放符合資格的廠商申購第二種住宅區土地約0.9公頃,讓進駐廠商出錢出力,興建員工住宅,照顧員工福利,受理時間至103年6月5日止。(記者蔡依婷台中報導)
台中市精密機械園區核淮進駐廠商共計九十三家,運轉後已漸具規模,並帶動中台灣經濟成長,為兼顧精密機械園區一期區內企業及員工安居需求,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繼推出勞工合宜住宅之後,開放符合資格的廠商申購第二種住宅區土地約0.9公頃,讓進駐廠商出錢出力,興建員工住宅,照顧員工福利,受理時間至103年6月5日止。經發局長王誕生表示,為照顧精密機械園區員工,市府決定將尚未售出的第二種住宅區土地劃分為10個坵塊(面積約為243~299坪),出售供未承購精密園區一期社區用地的一期廠商,興建員工住宅提供或租售予其在職員工居住使用。售價每坪約14萬元,歡迎符合資格之區內一期廠商提出申請。
王誕生說,申請方式採企業及員工共同申請,並以企業為申請主體,申請人以一筆坵塊為限,申請時應取得其在職員工20人以上的(居住或租購)意願書,並提出員工住宅興建計畫,所興建之住宅應提供或租售予其現職員工居住使用。申請人申購本區土地,須於土地產權移轉登記後三年內取得使用執照,且在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後五年內,不得將全部或一部轉讓他人使用及同意於土地登記簿作限制註記。
轉貼自:奇摩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