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更後自住 可望減房屋稅
陳麗真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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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11-30 18:46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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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長林全昨天聽取老舊公寓住宅推動策略方案,其中,都更後若自住不移轉,房屋稅減半不受兩年限制,將以此方向作為推動的誘因。
財政部次長蘇建榮表示,依自住輕稅原則,傾向給都更後自住者更多優惠,但優惠與延長時間與尚未定案,且因涉及地方政府財源,須跟地方政府討論。
據了解,內政部為鼓勵民眾參與都更,提出都更後房屋稅的減半優惠,將從現行的兩年,延長為只要參與者持續自住,不轉手買賣,就可一直享有減半優惠。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也說,這是一個方向,但仍未作最後拍板定案。
蔡英文總統日前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上,要求月底前提出老舊公寓住宅推動方法,相關部會昨向林全報告,推動方向尚包括簡化行政程序和成本,目標是縮短到現行程序的一半;並提供住戶和建商的誘因,像是增加容積獎勵。
據指出,為嚴守都市規畫適量發展提前下,在增加容積獎勵(含中央與地方)方面,盡可能滿足一坪換一坪的目標,提高住戶參與都更;都更面積也將從原本最小的一千平方公尺,改為大、中、小共三種,以五百平方公尺、一千平方公尺、三千平方公尺三種級距。
租稅減免的誘因部分,目前初步規畫,地價稅不作變動,現行房屋稅頭兩年減半,未來朝只要維持自住不轉賣,優惠持續享有。此外,未來將鼓勵金融機構參與,投入資產管理及都市更新的業務,讓銀行從最初的意見整合,成為全程參與。
2016-11-30 05:28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、沈婉玉/台北報導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238/2138046